⒈ 把对官吏的考绩上报朝廷。
⒉ 把计簿、户籍按规定时间报送朝廷。
⒈ 把对官吏的考绩上报朝廷。
引南朝 梁 任【rèn】昉 《<王文宪集【jí】>序【xù】》:“为 义兴 太守,风【fēng】化之美,奏课为最。”
唐 韩愈 《韶州留别张端公使君》诗:“已知【zhī】奏课【kè】当【dāng】徵拜,那復【fù】淹留咏白苹。”
明 方孝孺 《祭叶夷仲主事文》:“入宰畿县,奏课最优。”
⒉ 把计簿、户籍按规定时间报送朝廷。
引《资治通鉴·陈【chén】宣帝太建【jiàn】十三年》:“岐 俗【sú】质厚, 彦光【guāng】 以静镇之,奏课连为天下最。”
胡三省 注:“奏课,奏计帐及输籍也。”
宋 沉括 《梦溪笔谈·技【jì】艺》:“天章【zhāng】阁待制 许元 为【wéi】 江【jiāng】 淮 发运使,奏课於京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