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俸给及借贷。
引《后汉书·张禹传》:“禹 上疏求三岁租税,以助郡国稟假。”李贤 注:“稟,给也;假,贷也。”《资治通【tōng】鉴【jiàn】·汉【hàn】灵帝建宁元年》:“黄【huáng】门从官騶蹋【tà】踧 蕃 曰:‘死老魅!復能损【sǔn】我【wǒ】曹员【yuán】数、夺我曹稟假不!’”胡三省 注:“稟,给也;假,借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