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本辖区。
⒉ 指本治所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郑【zhèng】浑传》:“﹝ 郑浑 ﹞又遣吏民【mín】有【yǒu】恩信者,分布【bù】山【shān】谷告喻,出者【zhě】相继,乃【nǎi】使诸县【xiàn】长吏各还【hái】本治以安集之。”
引清 黄【huáng】六鸿【hóng】 《福惠全书·筮仕·待接役【yì】》:“諭单【dān】既到【dào】,本治【zhì】吏书头役【yì】,公议僉拨,賫红批迎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