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违犯法规。
引《新唐书·食货志四》:“亭户冒法,私鬻不絶。”宋 王【wáng】栐 《燕翼诒谋录》卷三:“东【dōng】坡【pō】 进策有‘一官三人共之【zhī】’之説……莅官之日【rì】少,闲居之日长【zhǎng】,而士大夫至於冒法,况【kuàng】今【jīn】一官【guān】而五【wǔ】、六人共之【zhī】耶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