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记录工役姓名人数的簿册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乡【xiāng】师》:“既役【yì】,受州里之役要【yào】,以【yǐ】攷司空之辟,以逆其役事。”贾公彦 疏:“役要,则役人簿要。”孙【sūn】诒让【ràng】 正义:“《大【dà】司马》云:‘大役属其植,受其要。’注【zhù】云:‘要,簿书也。’即此所谓役【yì】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