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呵责。砭,通“贬”。
引三国 魏【wèi】 刘劭 《人物志【zhì】·接识【shí】》:“臧【zāng】否之人,以伺察为度,故能【néng】识訶砭之明,而不【bú】畅【chàng】倜儻之【zhī】异。”刘昞 注:“度在伺察,故悦谴訶之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