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吏胥的弊害。
引宋 叶适 《法【fǎ】度总论三·吏胥【xū】》:“今世吏胥之害,无问乎官之【zhī】得其【qí】人与不得其【qí】人,而要以为当【dāng】革而【ér】已矣……京师【shī】纲纪之【zhī】首【shǒu】,吏曹清,则诸司州【zhōu】县之【zhī】吏蠹亦必少异於今【jīn】日【rì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