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役使督促。
⒉ 赋税及徭役。
⒈ 役使督促。
引《后汉书·樊【fán】宏【hóng】传》:“其营理产【chǎn】业,物【wù】无所弃,课役童隶,各【gè】得【dé】其宜,故【gù】能上下勠力【lì】,则利岁倍。”
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黄英》:“陶 自归,解【jiě】装课【kè】役,大修亭【tíng】园【yuán】,惟【wéi】日与 马 共【gòng】棋酒。”
⒉ 赋税及徭役。
引北齐 颜之推【tuī】 《颜氏家训·归心【xīn】》:“其四,以【yǐ】糜费金宝减【jiǎn】耗课役为【wéi】损国也。”
《隋书·高祖纪下》:“秋七月壬申【shēn】,詔以 河 南【nán】八州水,免其课役。”
《旧唐书·食货志上【shàng】》:“凡水【shuǐ】旱【hàn】虫霜【shuāng】为灾,十分损【sǔn】四已上免【miǎn】租,损六已上【shàng】免调,损七已上课役俱免。”
⒈ 古时的税款与繇役。
引《隋书·卷二·高祖纪下【xià】》:「秋七月【yuè】壬申,诏以【yǐ】河南八州水,免其课役【yì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