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调理,加工。
引明【míng】 张居【jū】正 《答福建【jiàn】巡抚耿【gěng】楚【chǔ】侗【dòng】言治术书》:“来諭求二公行之已试而尽美者,修【xiū】饰之【zhī】;其行之虽善而未尽美【měi】者,调润之。斯【sī】公之所以克【kè】成厥终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