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丧礼制度规定的本等丧服。
引《仪礼·丧服【fú】》 唐【táng】 贾公彦 题解:“但正服【fú】合【hé】以小功以尊其祖【zǔ】,不服小功而【ér】服齐衰,非本服。”清 朱大【dà】韶 《实【shí】事求是斋经义·庶孙之中殇当为【wéi】下殇辨【biàn】》:“小功之殤【shāng】指其【qí】服不指【zhǐ】其亲,以本服言则【zé】为齐衰之殤。”
1., 每年三月五日【rì】,本服装店举行【háng】为民义【yì】务【wù】裁剪活【huó】动,分文不取。
2.使人发【fā】怒的政府,有【yǒu】时候私自干【gàn】预市场,有时候不能提供基本服【fú】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