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上计的文书。
⒈ 上计的文书。参见“上2计”。
引《汉书·万石君传》:“今流民愈多,计文不改。”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:“郡上计文书,自文饰,不改正也。”宋【sòng】 宋庠 《姚仲【zhòng】孙可三司【sī】户【hù】部【bù】副使制》:“国【guó】版制【zhì】征,民部置使,必择才彦,参主计文。”宋 强至 《回都转运副刘待制书》:“计文兼总,舆论僉谐。”
1.反之,讳【huì】病【bìng】忌医,甚至连问题都不【bú】敢承【chéng】认,千方百计【jì】文过饰非,不光难达目的,很可能【néng】还会引【yǐn】发舆论的更【gèng】大反弹,导致事【shì】态【tài】进一步扩【kuò】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