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严刑峻法。
引《新唐书·高宗纪》:“詔禁吏酷法及为隐名书者。”《新五代史·后蜀【shǔ】世【shì】家·孟昶》:“业 兼判度支,置狱於家,务以【yǐ】酷法厚【hòu】歛 蜀 人【rén】, 蜀 人【rén】大怨。”
1.在加州的严刑酷法下,他是一个拨乱反正的好例子。
2.在加州的严刑酷法下,他是一个拨乱反正的好例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