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检查城防事务。
引《文明小【xiǎo】史》第六回:“又过两天, 傅祝登 行【háng】抵【dǐ】府城,发出【chū】红【hóng】諭,定了吉【jí】日接印,一切【qiē】点卯【mǎo】、盘库【kù】、閲城、閲狱,照例的官样文章,不必细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