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公平地处理案件;断案。
引《汉书·谷永传》:“平刑释寃,以理民命。”《晋书·天文志上》:“宫门左星内二星曰大理,主平刑断狱也。”宋 苏洵 《族谱后录》上篇:“至 周,有 忿【fèn】生【shēng】 为司寇,能平刑以教百姓【xìng】, 周公 称【chēng】之【zhī】。”明 唐顺之 《礼【lǐ】部郎中【zhōng】李君墓【mù】志铭》:“虽职专平刑,而泽之及人,不【bú】独鞫讯讞论间【jiān】而【ér】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