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没收。强制地将财产收归官有。
引《南史·齐纪下·废帝东昏侯》:“或云寄附隐藏,復加收没。”鲁迅 《且介亭杂文【wén】末【mò】编【biān】·曹靖华译<苏【sū】联作家【jiā】七人集【jí】>序》:“靖华 译【yì】的两种小说都积在 台【tái】静【jìng】农 家,又和‘新式【shì】炸弹’一同被收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