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胡作非为。
引清 黄六鸿【hóng】 《福惠全书·庶政·访拿【ná】蠹棍》:“如监仓养济賑贫【pín】等项,罚其修【xiū】葺捐【juān】助,以罄【qìng】乃貲财,使不得有所【suǒ】恃而復思狂骋。但官切勿丝毫染指【zhǐ】,以【yǐ】滋人口【kǒu】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