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科


拼音lì kē
注音ㄌ一ˋ ㄎㄜ

吏科

词语解释

吏科[ lì kē ]

⒈  官署【shǔ】名【míng】。明清设吏、户、礼【lǐ】、兵【bīng】、刑、工六科【kē】给事中,掌侍从、规谏、补阙、拾【shí】遗和稽【jī】察六部百司【sī】之【zhī】事。明【míng】初【chū】属通政司,清属都察院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官署名。 明 清 设【shè】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【xíng】、工六科给【gěi】事中,掌侍从、规谏、补【bǔ】阙、拾遗和稽【jī】察六部百司之事。 明 初属通政司, 清 属都【dōu】察院【yuàn】。

《明史·职官志【zhì】三》:“吏科,凡吏部【bù】引【yǐn】选,则掌【zhǎng】科同至御【yù】前请旨。外【wài】官【guān】领文凭,皆先赴科画字。内外官【guān】考察自陈后,则【zé】与【yǔ】各科具奏。拾遗纠其不【bú】职者。”
《清史稿·职官志二》:“吏科分稽銓衡,註销吏【lì】部【bù】、 顺【shùn】天府 文【wén】卷。”

分字解释


※ "吏科"的意思解释、吏科是什么意思由恒修居汉语词典查词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