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宽赦过错或罪行,保全其生命。
引《后汉书·方术传【chuán】下·华陀》:“佗 方术实工,人命所悬,宜【yí】加全宥。”《资治通【tōng】鉴·宋太【tài】宗雍熙元年》:“若【ruò】命有司穷究,则 廷美 罪不容诛。朕止【zhǐ】令【lìng】居守 西洛【luò】,而 廷美 益怨望,出不逊语【yǔ】,始命迁 房陵 以全宥【yòu】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