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审核判明。辩,通“辨”。
引南朝 宋 谢庄 《改【gǎi】定刑狱表》:“自今人重之囚,县考【kǎo】正【zhèng】毕【bì】,以事言郡,并送囚身【shēn】,委二千石亲临覈辩,必收声吞衅【xìn】,然后就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