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极端凶恶暴虐。
⒈ 极端凶恶暴虐。
引《北齐书·封隆之传》:“逆胡【hú】 尒【ěr】朱【zhū】兆 穷凶极虐,天地之所不容,人【rén】神【shén】之【zhī】所捐弃。”
《南史·袁昂传》:“独夫【fū】狂悖,振古【gǔ】未【wèi】闻,穷凶极虐,岁月滋【zī】甚。”
南朝 梁 任昉 《宣德皇后令》:“惟彼狡僮,穷凶极虐。”
亦作“穷凶极暴”。 宋【sòng】 陆游 《上殿札子》三:“故自 金 虏猖獗以【yǐ】来【lái】, 靖康、建【jiàn】炎 之间【jiān】,穷凶极暴,则【zé】有 绍兴 之【zhī】和。”
明 方孝【xiào】孺 《梁武帝》:“今其言谓【wèi】:虽穷凶极暴之人,能幡【fān】然自悔,则可以【yǐ】成【chéng】佛,是教人视为恶为无罪,而启侥倖之门也【yě】。”
⒈ 极【jí】端【duān】凶残暴虐。南朝【cháo】宋【sòng】·文帝〈诛徐羡【xiàn】之等诏〉:「穷凶极虐,荼【tú】酷备【bèi】加。」也作「穷凶极恶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