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别的罪名。
⒈ 别的罪【zuì】名。 《汉书·燕王刘泽传【chuán】》:“定国 有所欲诛杀臣 肥如 令【lìng】 郢人,郢人【rén】 等告【gào】 定国。
引定国 使謁者以它法劾捕格杀 郢人 灭口。”
1.公孙将军莫慌,现下敌【dí】军【jun1】势头正盛,我军应该避其锋芒,把【bǎ】守好关塞,以【yǐ】待时机再【zài】出奇不意【yì】,以求获胜【shèng】,别无【wú】它法。
2.希翼只要一萌生,除了实现它,你别无它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