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同“李代桃僵”。
⒈ 同“李代桃僵”。原比【bǐ】喻【yù】兄【xiōng】弟友爱相助,后转用【yòng】为互相顶【dǐng】替【tì】或代人受过。参见“李【lǐ】代桃僵”。
引清 钱谦益 《遵【zūn】旨【zhǐ】回话疏》:“復社【shè】 自有 周之夔【kuí】 之案, 奕琛【chēn】 自有 薛国观 之案【àn】, 奕琛 又欲纽【niǔ】而一【yī】之,而曰 復【fù】社 操戈,繇臣指【zhǐ】授,此所谓桃僵李代也【yě】。”
清 伤【shāng】时子 《苍鹰击·株连》:“伤【shāng】心极,恁桃僵李代,鱼网鸿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