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大量饮酒才能解除酒病。
⒈ 谓大量饮【yǐn】酒【jiǔ】才能解除酒病。 南【nán】朝【cháo】 宋 刘义庆 《世【shì】说【shuō】新语·任诞》:“刘伶 病酒,渴甚,从【cóng】妇【fù】求【qiú】酒【jiǔ】,妇捐酒毁器,涕泣諫曰:‘君饮太过【guò】,非摄生之道,必宜断之。’ 伶 曰:‘甚善!吾不能自禁,唯【wéi】当祝鬼神自誓【shì】断之耳。便可具酒【jiǔ】肉。’妇曰【yuē】:‘敬闻命。’供酒肉【ròu】於神前【qián】,请 伶 祝誓。酲,酒病【bìng】。
引伶 跪而祝曰:‘天生 刘伶,以酒为名【míng】。一饮一【yī】斛,五斗【dòu】解酲。妇人之言,慎不可【kě】听。’便引酒进肉【ròu】,隗然【rán】已【yǐ】醉【zuì】矣。”
⒈ 用【yòng】五斗酒消除酒病。晋代刘【liú】伶【líng】嗜【shì】酒,其妻涕泣劝谏,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【zhù】誓戒酒,刘伶祝时【shí】,自谓天生以酒为【wéi】名,五斗【dòu】能解酒病【bìng】,故复引酒进肉,豪饮如【rú】初。见《晋【jìn】书·卷【juàn】四九·刘伶【líng】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