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奏请之事被允准。
引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丞【chéng】相 綰 奏:‘所举【jǔ】贤良【liáng】,或治 申、商【shāng】、韩非、苏【sū】秦、张仪 之言【yán】,乱国政【zhèng】,请皆罢。’奏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