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语 |
解释 |
出处 |
致知格物 | 致知:获得知识;格物:推究事理。获得知识,推究事物的原理。 | 西汉·司马【mǎ】迁《礼记·大学》:“欲【yù】正其【qí】心者【zhě】先诚其意【yì】,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,致【zhì】知在格物。” |
格古通今 | 穷究古代,通晓当代。谓学富识广。 | 明【míng】·无名氏《东篱赏菊》第四折:“贤才抱德【dé】隐田园【yuán】,格古通今众【zhòng】所传。今番诏【zhào】取【qǔ】为官后【hòu】,保祚皇图亿万年。” |
摆老资格 | 摆出自己具有基于年长的声誉或权威 | 毛【máo】泽【zé】东《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【biàn】论和当前的阶级【jí】斗争》:“这一点他自己说了【le】,说【shuō】是有点【diǎn】摆老资格。” |
格杀勿论 | 格:打;格杀【shā】:打死【sǐ】;勿论:不论【lùn】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【huò】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【dǎ】死而不【bú】以杀人论罪。 | 清【qīng】 林则徐《体察洋面堵截情形【xíng】折【shé】》:“驶近夷路,概行追击,倘敢逞【chěng】凶拒捕,格【gé】杀【shā】勿论。” |
别具一格 | 格:格【gé】式;风格。另有一种独特的【de】风格。形【xíng】容别致、新【xīn】颖;与众不【bú】同的样子【zǐ】、风度等。 | 清 吕留良《与施愚山书》:“咏见赠诗,风力又别具一格。” |
格格不入 | 形容彼此不协调;不相容。格格:阻碍;隔阂。入:融洽。 | 清 袁枚《寄房师邓逊斋先【xiān】生》:“以前辈之典型,合后来之【zhī】花【huā】样,自然格格不入【rù】。” |
格物致知 | 格:推究;致:求得。穷究事物原理,从而获得知识。 | 西汉 戴【dài】圣《礼记【jì】 大学》:“欲诚其意者,先致其【qí】知,致【zhì】知在格【gé】物。” |
格杀弗论 | 见“格杀勿论”。 | 清·夏燮《中西纪【jì】事·粤民义师》:“洋人入【rù】其界者,登时【shí】格杀弗论。” |
形格势禁 | 格:阻碍;禁:制止。指受形势的阻碍或限制,事情难于进行。 | 西汉 司马迁【qiān】《史记 孙【sūn】子吴起列【liè】传》:“救斗者【zhě】不【bú】搏戟,批亢捣虚,形格势【shì】禁,则【zé】自为解耳。” |
扞格不入 | 扞:绝;格:坚硬;扞【gǎn】格:相互抵触,格【gé】格【gé】不入。过于【yú】坚硬而难于深入。形容【róng】彼此意见完全不合。 | 《礼记·学记》:“发【fā】然后禁,则扞【gǎn】格而不胜。”郑玄注:“扞:坚不可【kě】入之貌。” |
训格之言 | 指可以奉为行为准则的教诲之言。 | 《孔子家语·五仪》:“所谓【wèi】庸人者【zhě】,心【xīn】不【bú】存慎终【zhōng】之规,口不吐训格之言。” |
有耻且格 | 谓人有知耻之心,则能自我检点而归于正道。 | 先秦·孔子《论语·为政》:“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 |
破格录用 | 格:规格,标准;录用:任用。突破原来的标准任用人才。 | 曾朴《孽海花》第27回:“此【cǐ】外新进之【zhī】士,有【yǒu】奇【qí】才异【yì】能的,亦应时破格录用。” |
格格不吐 | 谓有所格碍,不能尽情论述。 | 清·何【hé】焯《义门读书【shū】记·元【yuán】丰【fēng】类稿》:“《上欧阳【yáng】舍人书》文弱而碎,其论事【shì】又格【gé】格不吐,此少作故也。” |
自成一格 | 指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。 | 清 赵翼《瓯北诗话 白香【xiāng】山诗【shī】》:“香山于古诗律诗【shī】中【zhōng】,又多创体,自成一格。” |
别开一格 | 指开创一种新的风格或形式。 | 陈春华【huá】《丙午萍醴起义记》:“是役事迹,冯自由同【tóng】志之【zhī】《开国前革命史》已将大略记录,故本篇别开一格。将当日【rì】香港《中国日报》纪录及【jí】由各方【fāng】面【miàn】采集之资【zī】料,详细排叙【xù】,不厌求【qiú】详。” |
格天彻地 | 格:感通;彻:贯通,深透。感天动地。 | 清·冒襄《影梅【méi】庵忆语》:“此种精诚,格【gé】天彻【chè】地【dì】,呕【ǒu】血【xuè】剖心,能与【yǔ】龙比并忠,曾闵齐孝。” |
扞格不通 | 扞格:互相抵触,格格不入。固执成见,不能变通。 | 清·李宝嘉《文明小【xiǎo】史》第一回:“其余十【shí】八行【háng】省,那一处不【bú】是执迷【mí】不化【huà】,扞格不通呢【ne】?” |
格格不纳 | 谓难以接受。 | 清·昭【zhāo】槤《啸亭杂【zá】录·诗文涩体》:“其【qí】《新唐书》好用【yòng】僻字涩句,以矜其博,使人读之,胸臆间格【gé】格不【bú】纳【nà】,殊不爽朗。” |
不拘一格 | 不拘:不拘【jū】泥;不限【xiàn】制【zhì】;格:规格;标准。指不限定【dìng】于一种规格和【hé】方式。 | 清 龚【gōng】自【zì】珍《己亥杂诗【shī】》第125首:“我劝天【tiān】公重抖擞,不拘一【yī】格降人才。” |
钩辀格磔 | 鹧鸪的叫声。 | 唐·李群玉《九子坡闻鹧鸪》诗:“正【zhèng】穿诘曲崎岖路【lù】,更【gèng】听钩辀【zhōu】硌【gè】磔【zhé】声。” |
降格以求 | 降:降低;格:规【guī】格;标准。降低标准【zhǔn】来寻求或【huò】要求。指不坚持【chí】原【yuán】来的要求【qiú】和标【biāo】准。 | 鲁【lǔ】迅《坟 灯下漫笔》:“那么【me】到亲戚朋友那里借【jiè】现【xiàn】钱去罢,怎么会有?于是降【jiàng】格以求,不【bú】讲爱国【guó】了,要外国银行的钞票。” |
格于成例 | 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。表示不能达到目的。 | 《儿女英【yīng】雄传【chuán】》第三六回:“内中只有安公【gōng】子此时不但自知旗人格【gé】于成例,向来没个点【diǎn】鼎甲的,便是他【tā】在前【qián】十名也【yě】早密密的【de】得了信儿了。” |
格杀不论 | 格【gé】:打;格杀【shā】:打【dǎ】死;不论:不论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【fǎn】禁【jìn】令的【de】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 | 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:“皆可格杀。” |
格杀无论 | 见“格杀勿论”。 | 郭【guō】沫若《中【zhōng】国【guó】史稿》第【dì】五编第三章第三节【jiē】:“清政府以‘格【gé】杀无论’对付【fù】人民,人【rén】民也【yě】以【yǐ】‘格杀无论’对待卖国贼。” |
破格任用 | 格:规格,标准。突破原来的标准任用人才。 | 张【zhāng】恨水《八十【shí】一梦【mèng】·第15梦》:“一日之间,我【wǒ】们这【zhè】里有【yǒu】两【liǎng】个人破格任用,大可庆【qìng】祝。” |
不名一格 | 指不局限于一种规格或一个格局。 | 清钱泳《履【lǚ】园丛话 收藏 元》:“有元一代画家,全讲气【qì】韵,不名一格,实能超出唐、宋人【rén】刻画之习。” |
别创一格 | 指开创一种新的风格或形式。 | 郭沫若《李白【bái】与杜甫 杜甫与【yǔ】苏涣》:“仅存的三首,从【cóng】内容来说,实在是【shì】别【bié】创一【yī】格。” |
仙风道格 | 犹言仙风道骨。 | 宋·苏【sū】舜【shùn】钦《朝奉大夫天章【zhāng】阁【gé】待制王公行【háng】状》:“公襟上高爽,有仙风道格,日与二三逸人,放意于【yú】江山之间。” |
独具一格 | 单独有一种特别的风格、格调。 | |
聊备一格 | 姑且算是具备这一格式。表示暂且有以充数的意思。 | 清 陈廷焯《白雨斋【zhāi】词话》第五卷【juàn】:“余于别集【jí】中求其措语无害大【dà】雅者择录一【yī】二,非赏其工也,聊备【bèi】一格而已【yǐ】。” |
格物穷理 | 穷究事物的道理。 | 明·方孝孺《答郑【zhèng】仲辩》:“其【qí】无【wú】待于外,近之于复性正心,广之于格物穷理。” |
形禁势格 | 见“形格势禁”。 | 宋·辛弃疾《美芹十论【lùn】·观衅》:“逆亮自知形禁势格,巢【cháo】穴迥遥,恐狂谋无成而窜身无所【suǒ】。” |
格不相入 | 犹言格格不入。 | 鲁迅《而已【yǐ】集·读【dú】书杂谈【tán】》:“如果【guǒ】专是请教别人,则各人的嗜好不同,总是格不相入【rù】的。” |
格高意远 | 谓文章的格调高雅,含意深远。 | 宋【sòng】·王禹【yǔ】偁【chēng】《送丁谓【wèi】序【xù】》:“去年得富春生孙何文数十篇,格高意远,大得六经【jīng】旨趣。” |
降格相从 | 降:降低;格:规格,标准。指屈己从人。 | 清·钱泳【yǒng】《履园丛话·收【shōu】藏·总论》:“即有一二【èr】卷册【cè】条【tiáo】幅,又为【wéi】海【hǎi】内士大夫家珍秘,反不如降格相从,收取【qǔ】明人之易为【wéi】力【lì】耳。” |
破格提拔 | 不遵常规选拔提升。 | 邓小平《党和国家领【lǐng】导制度的改革【gé】》:“打破【pò】那些关于台【tái】阶的过时【shí】的观念【niàn】,创造一些【xiē】适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台【tái】阶【jiē】,这才【cái】能大胆破格提拔。” |
三等九格 | 犹三六九等。 | 明【míng】·兰【lán】陵笑笑生《金瓶梅》第62回:“孟玉楼道:‘娘,不是这等说,李大姐倒【dǎo】也【yě】罢了【le】,没甚【shèn】么倒吃了他【tā】爹恁三等九【jiǔ】格的【de】。’” |